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提升监督队伍整体形象,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7年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宁卫计办发[2017]240号)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所认真开展2017年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
各级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专项稽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明确稽查内容、完成时间、工作要求。县(区)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负责内部稽查,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层级抽查,并对县区工作进行督导。
二、严格稽查,规范执法
(一)查处无证行医责任落实情况
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能够认真履行查处无证行医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监督员学习《执业医师法》、《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明确了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需要刑事移送的情形,严格执行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利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制宣传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强化社会监督。加大非法行医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全市查办无证行医案件2起,未发生无证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无证行医案件。2008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未发生符合移送条件的无证行医案件。
(二)制、着装管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工作及稽查
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所均严格按照《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定制监督服,定点在宁夏汇川服装有限公司量制服装。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都能按规定规范着装,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佩戴整齐、风纪严肃,着装时,帽徽、肩章、臂章、胸号、领带按规定佩戴齐全,没有便装混穿,并按时令及时换装。卫生监督员有效持证率达100%。
各市县(区)监督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卫生计生执法职能,岗位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2017年上半年全市查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145起,没有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定期开展内部稽查,稽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认真整改。全市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3起,投诉举报的受理、交办、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符合要求,处理结果公正,查处及时、反馈及时。对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案件处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依据准确、案卷归档较规范。加强文书管理,能做到行政执法文书统一归口管理、文书格式符合规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三)行风评议活动开展情况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从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服务态度等方面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放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表219份,满意度平均达到99.5%,未发现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政令不畅、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县(区)督导情况
认真开展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严格按稽查内容督查,针对惠农区卫生监督所专项稽查工作滞后、平罗县卫生监督所专项稽查资料整理不规范进行通报,并督促及时完成。
通过监督执法专项稽查,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确保2017年卫生计生重点监督、双随机抽查监管等工作顺利完成,为全面提升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