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是学校传染病高发季节,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加强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及教学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防止饮用水和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根据《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7]237号)文件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监督员对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武口区有大、中、小学校40所,其中城区小学19所、初中7所、高中3所、高等学校2所,镇区小学7所、初中2所。有托幼机构41所,其中公立幼儿园6所,民办幼儿园35所。
秋季共检查学校托幼机构35所,其中检查学校15所、幼儿园20所,监督覆盖率达43.2%。本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执法车辆14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5份。
二、检查情况
(一)传染病防控。按照检查内容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学校和托幼机构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能够将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健康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学校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防控预案,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学生健康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有详细记录。每年对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做到对教室、宿舍等环境进行消毒,并采取利用板报、宣传橱窗、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在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和幼儿园秋季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365足球外围所还联合市教体局开展了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秋季传染病防控大检查,监督检查23所,对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培训情况。365足球外围所举办了两期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培训班,辖区内各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人及保健老师等109名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日常监督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取得良好效果。
(三)饮用水卫生。辖区有1所学校(宁夏理工学院)采用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卫生制度健全,水源井周围防护良好,周围3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对其进行了水质6项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和消毒剂余氯检测)现场快速监测,指标合格,其余学校均为市政供水,无二次供水。供学生饮水使用的净水器部分索取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桶装水部分有批次检验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
(一)辖区有10所学校及幼儿园设立了卫生室(医疗机构)并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仅设有保健室,由保健教师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部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各项记录不规范。部分学校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消毒等记录不完整,存在缺项。
(三)部分学校、幼儿园使用的的净化饮水机,更换滤芯未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桶装水没有索取批次检验报告。
(四)学校仅对小学一、四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高校新生进行健康体检,未按规定要求对全部在校学生进行健康体检。
四、措施及建议
(一)学校及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专人负责,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落到实处,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二)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和宣传,提高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三)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按学生人数600:1比例设立卫生室并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四)使用的净水器必须索取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学生饮用的桶装水必须索取批次水质检验报告。
(五)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密切协作与信息沟通,加强对学校卫生及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对学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促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到实处。
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及托幼机构,监督人员现场制作监督文书,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各监督所将进行跟踪回访,对不能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学校及托幼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