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放射诊疗许可 |
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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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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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 |
行政许可 |
委托授权类型 |
审批决定 |
办理主体 |
石嘴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行政单位 |
申请主体 |
从事放射卫生单位 |
申请条件 |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3.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有相应类别资格的人员及设备; 4.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数量限制 |
无 |
法律依据 |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第八条第二款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 第四条第二款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
申报材料 |
1.《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4.本单位放射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单; 5.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6.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相关知识培训及健康监护的证明材料;8.本年(或上年)度放射防护监测报告; 9.本年(或上年)大型设备质量控制监测报告; 10.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提供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
服务表格 |
《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1、自治区卫生防疫监督监测费收费标准监督监测检验收费,执行标准宁价(费)发[2000]288号。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为依据。 |
法定期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特殊环节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三年或一年) |
事项公示 |
宁夏政务服务网 |
办理地点 |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计生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952-2688766 |
监督电话 |
0952—2013117 |
办理查询 |
0952-2688766 |
在线办理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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